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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31日左右,一隻長達150公分的大型牛港鯵從墾丁國家公園的後壁湖潛水區游入後壁湖港,這隻牛港鯵由於常與潛水客近距離接觸,深受喜愛。但昨(1)日,一名違法釣客在後壁湖港釣魚,意外拉起這隻牛港鯵,甚至在FB貼出照片,遭潛水客撻伐,並引發潛水客與釣客兩派的論戰。
蘋果報導,這隻被暱稱為「阿牛」,常在屏東後壁湖潛水區出沒、頗受歡迎的牛港鯵,31日游入後壁湖港區,昨日卻遭釣客拉起死亡,釣客還興奮地將牛港鯵抓起拍照留念,甚至上傳臉書《恆春半島公共事務討論社團》。
自由報導,而曝光的垂釣影片中,男子發現釣線被拉扯,興奮直呼:「哇靠!港內怎麼有這種牛港瓜仔(牛港鰺)!」一旁友人大呼「怎麼有這種拉力啊!」「一下水就開胡啊!」似乎相當滿意釣到這尾重達34公斤多的牛港鯵。
這段畫面及FB的釣客照片激怒恆春半島潛水界及海洋保育人士。知名海洋保育人士吳松鴻說,屏東後壁湖潛水區的潛水產業,兩年多造就一萬人次體驗,超過2,500萬的周邊效益,這幾年墾丁開了超過50家潛水店、讓150位新手教練有工作機會。希望此事喚起更多潛水員注意,並讓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墾管處)知道有很多人在關心海洋生態環境。
但也有釣客為釣到牛港鯵的男子報不平,認為「不過是休閒釣魚,有必要公審嗎?」釣友阿明說,港內釣魚是有不對,但平常幾乎沒有單位嚴格禁止或開罰。牛港鯵也並非保育魚類,並沒有特殊經濟價值。一般船釣或漁船每年捕捉一大堆,難道是因為釣牛港鯵得罪潛水界才被公審?這尾牛港鯵難道不是被餵養習慣,才容易被釣客拉起來嗎?
中時報導,而記者昨晚致電執法單位保七第八大隊與海巡的勤務中心,雙方皆表示並未收到相關投訴,且該魚種並非保育類,今早則說,權責單位為屏東縣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海管所)。
海管所說,漁港內垂釣需指定區域訂定相關措施,公告開放民眾垂釣,屏東縣內除了東港與鹽埔漁港數漁業署管轄,其餘都屬他們規範。且目前屏東縣所有漁港都未規劃釣魚專區,因此全面禁止垂釣,而通常取締港區內違規釣魚,都是由海巡蒐證,送往縣府,並以《漁港法》開罰3到15萬元。
而根據墾管處《墾丁國家公園海域一般管制區垂釣許可管理要點》,雖然引發爭議的牛港鰺被墾管處列入可垂釣魚種,只要全長達50公分以上即可垂釣。但每年3至5月為休漁期,不管是什麼魚種都禁止垂釣,況且後壁湖港為保育區,並非墾管處公告的10處垂釣地點,若以墾管處的發歸來看,這名釣客仍然違法。
但有釣魚人士貼出2016年中旬墾管處關於潛水相關條文的修訂公告。當時要求潛水、水上摩托車等業者投保責任險與傷害險,但關於保險的法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卻在潛水界的壓力下緩暫,該名釣客表示,若要嚴格取締釣客,就不能暫緩該辦法,應該一視同仁,讓潛水業也嚐嚐苦頭。
而一名陳姓釣客則抱怨,他們的認知就只知道國家公園範圍內釣魚,受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管轄,現又多了縣府的海管所,到底哪些區域可垂釣,哪些區域又不行,要上哪個權責單位查詢,完全一頭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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