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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張大頭:幼照法修法紛擾,身為家長的您一定要看 (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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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幼照法修法一案,被誤為是教師與教保員的論戰,而最需要知道與正視此議題的家長,卻沒有太多的聲音,筆者希望以這篇文章,盡可能交待清楚事件的脈絡與修法的走向,並讓更多人正視「幼教專業」的重要性。

一、背景說明:

幼照法修法的爭議,乃因幼兒教育在民國101年有了大變革-幼托整合,台灣成了亞洲第一個幼托整合的國家,我先簡單從三個部份談幼托整合的背景,再說明我對近期爭議的看法。

(一)從幼托整合脈絡來談

幼托整合前,幼兒教育歸兩大部門管理:教育部(管幼稚園)與內政部(管托兒所),托兒所照顧2-6歲幼童,幼稚園教育4-6歲幼童,有鑑於幼稚園、托兒所之前分別隸屬教育及社政部門,在招收年齡上有所重疊、教育目標相似,而立案基準、專業人員訓練又分流的情形下,造成4-6歲的孩子,在不同機構受不同品質的教育,希望藉由幼托整合政策,將幼兒園師資、場地、設備等管理標準將漸趨一致的標準,共同提升幼兒受教環境之品質

(二)從師資標準來談

幼托整合前幼稚園與托兒所對教師的定義本就不盡相同,幼稚園教師需取得教師證照,但公立托兒所的保育員主要來自公職考試,而為了幼托整合,保育員公職考試已凍結10多年未曾招考,以至於在托兒所現場的保育員近年來多以約聘人員代理。私立托兒所保育員更是以幼保相關科系畢業即可,自此種下師資整合困難的遠因。

(三)從教師與教保員的培育來談

最近吵的沸沸揚揚的「幼教專業」到底可以怎麼認定?經驗可以等於專業嗎?從教師與教保員的培育制度來看,兩者在幼教專業上培育的落差,修的學分數不同,而且幼教師需要實習後再經過證照考試把關,這樣的培育過程是大大不同的。

(四)現在的爭議是什麼

幼托整合後從托兒所改制成幼兒園的園所找不到老師,也拒絕教育部提出的教保員進修方案,因此想要下修標準,引發幼教專業與工作權的論戰。

1. 從幼托整合脈絡來談


▲圖片:引自教保合作成長協會

2. 從師資標準來談


▲圖片:引自教保合作成長協會

3. 從教師與教保員的培育來談


▲圖片:引自教保合作成長協會

法規的規範:

在幼照法的18條的規範中,最後定案的法條原文為:幼兒園有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之班級,其配置之教保服務人員,每班應有1人以上為幼兒園教師。與以前幼稚園的規範4到6歲需有兩位老師相比,筆者認為這樣的標準已經是底線,以幼托整合提升整體幼教品質來看,更是「最低標準」。

三、 來自各方的修法聲音:

主要有三種聲音,私立業者的聯合會、教育部、學界與相關團體,分別用圖表說明如下:

私立業者團體

教育部

學界/全教總等團體

幼托整合前的教保員不受大班至少一師之規範,修法後就地合法。

現職的教保員需再修教保學分16學分,不需實習、不需考教師証,修畢學分後即可以准用教師的資格,繼續任教。

大班至少一師,並強調進修的重要性,同時也強調證照認證的必要性。

(筆者整理)

四、 幼托整合應朝向提升教育品質思考

從前面的幼托整合的脈絡來談,筆者認為很重要的一點:幼托整合希望整體幼教品質提升,從這個大方向來看現在修法的走向,業者試圖要用經驗等於專業來修法。而教育部為了保障無証照的教保員工作權,試圖以教學經驗代替証照,完全與提升教育品質背道而馳,將來教育部更有意採計抵免16學分,讓教保員可以不需重覆修習以前修過的學分。如果是這樣的觀點,我們談什麼進步呢

筆者從師資培育演進的角度來談幼教再進修之必要性,稱之為「與時並進的幼教師資培育」。以前的幼教師培與現在的幼教師培所關注的面向是不同的,特別是在101年所頒布的幼兒園課程暫行大綱頒布後,其教育思維為培養孩子帶得走的能力,這與舊制師培以教導幼兒知識概念為主的教育思維不同。所以因為課程關注的面向不同,也會有不同的課程內容,還要用抵學分的概念來看進修提升專業的機會嗎筆者再以戲劇課程的例子來作教師主導與以幼兒為本位的說明


從幼教師培與幼兒新課綱推行的角度來看,一位學前工作者要能以幼兒為本位來設計課要能以幼兒為本位設計課程,要能落實新課綱裡所要培養幼兒能力,需不需要再進修呢各位家長們,您希望您的老師可以有機會透過進修增進自己在幼教的專業,進而造福您的孩子嗎

五、目前修法的狀態

幼照法由於有爭議延至下會期處理,下會期繼續進行黨團協商。但由於私立業者的幼教聯合會不斷的用保障工作權拒絕重複進修這樣的論述來遊說黨團與立委,而且大多的立委也都同意這樣的論點,在上個會期兩黨團已簽字,只差國民黨團簽字,這個破壞體制的法案就通過了。我們的危機是,這個會期雖然沒過,但教育委員會的立委,大多是支持保障工作權就地合法這樣的修法方向,所以下個會期協商,專業幼教主張進修拒絕修法的方向非常不利。

六、我們應該有的立場

筆者認為我們應該要有更多關於共同追求幼教專業的聲音,在法案上保有堅持專業體制的聲音,有兩個原則是一定要守住的:

1. 維持幼照法原案,遵守大班以上至少一師之規範。

2. 專業體制不容破壞,現有教保員欲進修,需修畢相關學分後,通過證照考試,成為幼教師。

七、這個議題需要更多家長一起關注

來自家長的聲音太小,需要各家長的轉知這樣的訊息,讓更多人可以一起關注這憂關台灣幼托整合是否成功的修法案,一起追求可以造福幼兒的高品質幼教,我們要大聲的告訴立委們,我們需要的是專業的幼教。

(作者為新北市國小附幼教師/教保合作成長協會幹部)



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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