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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社論-支持阿扁交保 反對無罪謬論 (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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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一大選後,民進黨挾著勝選的氣勢,以地方包圍中央展開對國民黨與馬總統一波一波的權力逼宮。蔡英文率13位準縣市長宣示推財劃法、區劃法修正,要向中央搶錢搶權。民進黨新當選的準市長,也開始一一推翻「前朝政策」,意氣風發。選民曾經給國民黨完全執政的授權卻自失民心,淪此四面楚歌窘境,只能內視反聽再圖振作,實怨不得他人。

然而,權力可以輪替,黑白卻不容混淆,在綠營這一波權力逼宮浪潮裡,陳水扁保外就醫議題得到社會的關注與支持,《中國時報》亦兩度發表社論,支持從人道角度允許陳水扁交保居家就醫,綠營「一邊一國連線」挺扁人士竟藉機扭曲大眾對藍綠和解的祈願,濫用人民對陳水扁身體狀況的同情,企圖將陳水扁涉貪涉腐的惡行劣跡扭曲為司法冤案。「政治迫害、釋放阿扁」的論點高唱入雲,這些謬論必須嚴正駁斥。

該如何定位陳水扁涉及的司法案件?不妨從網路廣泛流傳的一個惡質謠言談起,這個謠言是「扁許多指控司法都已判無罪,唯一有罪定讞的判決,辜仲諒已經公開承認是在特偵組教唆下做出了偽證」。事實上,不計入還未定讞的司法案件,陳水扁的有罪定讞判決,包括陳敏薰行賄案有期徒期8年;元大併復華案有期徒刑10年,這些案件涉及的直接對象都非辜家。和辜家直接有關的龍潭購地案與洗錢案,陳水扁在兩案中分別被判11年與2年有期徒刑定讞,但在案中辜家涉入行賄的是辜成允,不是辜仲諒。

至於所謂「辜仲諒偽證」的行賄案情,其影響的不是龍潭案,而是紅火案,但該案陳水扁並未被訴。換句話說,即便扣除與「辜家」有關的案件,陳水扁亦有18年的徒刑,而陳水扁目前被判有罪定讞的案件,跟辜仲諒偽證與否根本毫無關係,這是任何人查詢判決書都可以了解的事實。

可嘆的是,「陳水扁唯一有罪判決是因為辜仲諒偽證」這樣的言論,依然一再的在網路上傳播,陳水扁之子陳致中也樂於在臉書引用、許多挺扁人士更不斷以之為據廣為宣傳。但包括陳致中與一邊一國連線的挺扁人士,豈會不知這是個與事實完全背離的惡質謠言?

這無異於現代版的指鹿為馬,他們似乎相信,在網路世界裡「謊言複製千遍就變成真理」!似乎認為只要擁有網路霸凌力量,可以像趙高一樣無視事實,顛倒黑白。倘若坐視這種現象繼續啃噬是非、侵蝕價值,台灣的民主與法治將岌岌危矣!

我們認為陳水扁已服刑6年,非無懲罰,基於對前國家元首的尊重以及為求藍綠和解,故發表2篇社論,呼籲政府慎重思考。另外,也有人權團體的出發點是關心陳水扁的身體狀況,甚至認為,也不妨藉由陳水扁案,從總體人權、人道的角度,好好檢討我們的保外醫治制度是否失之過苛?進行制度檢討,讓台灣的監禁制度與受刑人的醫療照護,可以符合國際人權的標準。同時將這樣的人道精神,從扁的個案,擴及到通案,亦即如果允許陳水扁保外醫治,則進一步讓對陳水扁所採取的保外醫治標準,可以放諸於所有受刑人而皆準。

這些基於對社會和諧、監禁制度、醫療人道以及受刑人人權的關心與祈願,因此伸向陳水扁的同情之手,絕不容被扭曲為對陳水扁涉弊的認可與背書。

每個執政者任內所為都不會是全功或全過,陳水扁亦然,在他執政的8年,當然對台灣有其貢獻的一面,但8年縱貪涉腐、敗壞官箴讓民怒燎原,這不僅是對台灣政風的嚴重拖累,也是民進黨失去執政的重要原因。這段深刻教訓不能忘記,更不容許讓有罪變無罪、讓黑炭變白雪。

施明德說,陳水扁欠台灣人民一個道歉。現在扁案卻被挺扁人士操作為好像全台灣人民反欠陳水扁一個道歉。莫邪鈍、鉛刀銛,這顛倒是非的論調,可謂欺台灣人民太甚!我們也呼籲民進黨,不要被這些挺扁者的無理謬論綁架,這不利於民進黨的形象,應該要有捍衛是非的勇氣,駁斥「阿扁無罪」的謬論,並勸籲陳水扁向社會道歉,表達認錯謝罪的悔悟之心。

我們願意提醒民進黨,舉趾高則心不固,到2016總統大選還有一年有餘,過早的驕矜,難保不會像楚帥莫敖屈瑕先勝後敗、滅於荒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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