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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劉靜怡:試問柯文哲 (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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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選舉柯連對決已近尾聲,柯醫師應可順利當選。我對柯的專業知識和技術向來尊重,然因諸多疑問未解,因此,在準備祝賀之餘,也寫下對柯市長的期許。

Ethan Gutmann這位長年經營中國議題調查報導者的英文新書The Slaughter第九章所述採訪柯醫師之過程和內容,對柯願意受訪賦予高度評價,且從未指控柯醫師為獲利而進行器官買賣,但柯在消息曝光後的反應,卻是對這位充滿善意的作者大肆謾罵嘲諷,令親自閱讀過該書者均甚感詫異。在三周提告期限屆滿後,柯並未依約提告,而作者最新聲明除了一本讚許柯醫師之初衷外,同時表達書中內容經出版社嚴格審查,且有採訪記錄為證,並再次強調該書未指控柯醫師買賣器官,因此無需修改的立場,對歐美調查報導略有所知者,應知此乃意料中事。

柯醫師從未具體指明自己要求作者修改書中哪些段落,倘若柯辦主動發佈作者律師函內容等於認同作者不修改該書內容的立場,那麼,其中未解的疑問,唯有柯醫師本人才能充分解答。在英文原書不改的前提下,書中描述重點之一是柯醫師到中國為病患尋找器官和討論價格的過程,並無直接進行仲介或買賣的描述,那麼,這段情節是否屬實?柯醫師就此在中國有無留下任何相關資料?柯在本書出版前初稿上簽名時,是否同意這段內容?

作者律師回函指稱「所有器官都是來自於法輪功」乃指「柯醫師是被告知資訊」,柯先前也指出有其他台灣醫師涉及兩岸器官仲介,那麼,究竟是「誰」告知柯此等資訊?柯是否知悉其在兩岸器官移植仲介中的角色?以柯醫師向來誠實正直的風格,既親自聽聞此種明顯違反國際移植醫學界倫理共識,且違反我國醫師法第25條之嚴重行為,何以隱瞞至今,從未向主管機關通報?

柯醫師上任市長,是否願意亡羊補牢,提供相關資料給北市衛生局,並指揮該局徹底調查?在該書第九章註解9中,柯表示自己願意到美國國會或類似機構作證,隨著該書之日受重視,目前書中所述柯醫師所經歷之事,已陸續具名出現在各國國會譴責中國器官移植惡狀的正式文件中,目前美國眾議院第281號決議案提案文字也出現關於柯醫師的敘述。那麼,柯市長未來是否願意實現書中的國會作證說法,拿出專業良心做到作者所讚許的針對「揭露目前仍在中國進行的醫療犯罪行為」做出「國際級的貢獻」,而不是在國台辦選前的不斷喊話中曖昧以對?

同樣的疑問,也出現在日前法律上無法判定腦死的無心跳器捐論文爭議中。倘若柯醫師自認當時一切作為合乎醫療倫理且全無違法疑慮,何不立即出示相關證據親自與大眾進行專業對話?何以柯當時長官林芳郁院長堅稱該案通過研究倫理審查,而論文第二作者陳益祥醫師卻提出「手術應未通過院內審查」的矛盾說法?究諸實際,臺大醫院並未依常例將該論文所涉人體試驗之研究倫理審查資料上網,大眾如何真正解開這團迷霧?

今年上半年田秋堇尤美女等立委提案修改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希望在第四條中增列無心跳器捐合法化之規定,但仍未與衛福部取得共識,至今遲遲未完成立法,是否表示前開論文爭議之法律評價尚待釐清?同時,器官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日前坦言「無心跳器官捐贈摘取準則」雖有共識,但執行面如拔除維生系統與用藥時機等仍需討論,不也間接證明柯親自釋疑的必要性嗎?

總之,在柯醫師自己強調的開放透明與理性討論前提下,唯有親自針對上述醫療倫理和法律爭議提出不再迴避重點的徹底回應,接受檢驗,並藉此喚起大眾對醫療人權倫理與法律議題的重視,才足以讓選民確信自己是「選擇了未來不用難以啟齒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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