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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芳玉/律師在許多親權事件,我看到許多爸爸很想當個好爸爸,卻屢被妻子和孩子否定而深感挫敗,讓他被家庭摒除在外,造成想家,卻回不了家的困境。但爸爸真的想家嗎?很多妻子及孩子常常感受不到男人想回家,家庭拼圖裡爸爸的角色常是空白或是不愉快卻不能說的一區。我與一位心理師朋友探討這個議題,他同時也是兩個孩子的爸爸,他認為隨著世代變遷,外界對父職的期待已然改變,但男人顯然還沒適應。男人還是習慣扮演權威的管教者,這從近來一些戲劇刻劃爸爸的角色,《戀愛沙塵暴》樊光耀飾演一位思想保守、傳統大男人的爸爸,到《花甲男孩轉大人》蔡振南飾演家暴父親等形象,大致可以窺見父親家內嚴厲、不易相處形象。可見孩子因對爸爸恐懼、痛苦而疏離,不想與爸爸共同生活,完全不難理解。1996年前,縱使男人不願放棄家內權威角色,而與子女關係僵化,舊《民法》依然特別保障男人在離婚時的監護人地位,當年法律規定,原則上離婚後,子女監護由丈夫擔任。所以男人不太擔心孩子不喜歡他,畢竟有無離婚,他的監護人地位總是受到法律保障。但1996年廢除這個保護男人監護權的條文,並修正子女監護權為子女最佳利益原則後,子女最佳利益的內涵中,孩子的意願及親子關係變得非常重要。因此男人能否在孩子心中佔著很重要的位置,就看男人在家庭中是否成為孩子心中的好爸爸了。我這位心理師朋友說:「《家庭暴力防治法》立法後,過度管教可能被視為家暴,所以傳統管教方式已經不能用了,現在期待爸爸更多溝通、民主式管教方式,但男人不是很清楚如何把權威、單方的訓斥轉化為溝通模式,而且和孩子心理的距離還是比不上媽媽角色的親暱。例如我的孩子難過的時候,他們還是習慣找媽媽。」這時代對爸爸的角色賦予很多期待,除了溝通民主的管教方式外,還有美好的親子關係,就如同心理師朋友所說「心理的距離」,然而男性不擅長表達感情,女性則比男人更多流露深愛孩子的語言或肢體動作。心理師朋友以自己孩子為例,他說:「我發現男女天生對於關注的事不太一樣,例如詢問孩子學校的事,小女孩比較關注人與人間的關係,而小男孩則關注學校活動。另隨著時代變遷,男性被期待表達感受或同理心,但這顯然不是男性習慣的語言模式。」或許有人認為男主外、女主內的家庭,已然轉變為雙薪家庭結構,且在力倡家務分工後,理論上男女與孩子相處時間相當,也因同受職場競爭壓力,讓男女都有回家議題;但實際不然,女性依然願意犧牲職場的競爭機會,縱使是職業婦女,仍盡量把心力放在孩子身上,這從行政院主計總處今年所公布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統計可知,15到64歲已婚女性中職業婦女57.24%,約3成女性婚後離職,復職率有51.1%,但復職的間隔高達6年1個月。由此可知,女性在家庭內母親角色,不因世代變遷而更易太多,顯然的,男性似乎也是。所以當法律已然不賦予男人擔任小孩監護人的主場優勢時,男人可能必須學習如何符合這世代被期待擔任一位溝通、表達情感、維繫美好親子關係,並成全孩子心中好爸爸形象,這是一條回家的路,至少在司法親權事件被檢視子女意願或親子依附關係、會面交往時,不致如此挫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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