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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臉的同志比敵人更可怕,張花冠與陳明文這兩位各掌嘉義縣半邊天的人,如今為了接班人選翻臉無情。張花冠在陳明文涉嫌於嘉義縣長任內的民雄汙水下水道工程涉嫌洩密貪汙的二審宣判前,大爆陳明文告訴她「官司處理好了,不會有事」、「讓我死得很難看」、「縣政府為陳明文關係密切的營造商擦屁股」等語。從性騷變成揭弊,民進黨的內鬥劇碼讓人眼花瞭亂。
媒體討論焦點一直圍繞在兩人的恩怨情仇,但我對兩人的種種糾葛不太關注,直到張花冠在臉書上大爆陳明文自稱「縣政府為陳明文關係密切的營造商擦屁股」、「官司處理好了」,張花冠並引用《法治時報》,具體明確地點出陳明文涉嫌干擾司法審判。我認為,這才是大家真的該關心的關鍵要事。
因為,這等於影射陳明文涉弊,更是直指陳明文涉嫌關說司法。這二件大事,檢察官不能裝聾作啞,社會大眾不能漠然無視,而身兼民進黨黨主席的蔡英文總統更不能默不吭聲。因為若張花冠所言為實,則所謂「縣政府為陳明文關係密切的營造商擦屁股」等語,不啻自承民進黨是「前後交相賊」的貪腐集團。而更讓人不寒而慄的是張花冠說陳明文囂張狂言的那句「官司處理好了」,若其屬實,則意謂著,貪腐集團不但吃相難看,還可以高枕無憂。
要知道,政風再端正的時代,也難以完全「弊絕風清」,但我們之所以不擔心個別的弊案發生,因為只要社會存在超然公正的司法守門人,那麼,任何貪贓之徒在行枉法之事時,都得暗忖「夜路走多終遇鬼」。但如果司法守門人竟可用權錢打通。那麼,結構性的貪腐將成為台灣的常態,再無力量可以節制這群貪婪政客。
或許是張花冠的出手,讓司法審判者有所忌憚,也或許我們的司法終究沒有如此不堪,陳明文涉嫌的洩密貪瀆案並沒有如張花冠所說的陳明文向她指稱的「沒事」。26日二審宣判結果,陳明文被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
然而,對此可以稍稍欣慰,卻仍不能太過樂觀,一則,這最多讓人對「司法關說」一事在本案的作用多一點保留,還是沒有讓人對張花冠所說的「縣政府為陳明文關係密切的營造商擦屁股」一語解疑;二則,只要張花冠所稱的司法干涉力量仍在一天,本案陳明文上訴後,會如何審判,仍在未定之天。
最後,我要多問民進黨和蔡英文一句,過去馬政府時,林益世與賴素如涉案時,民進黨是如何群攻撻伐馬政府,今天陳明文二審有罪,人人皆知陳明文是蔡英文在政治上的左臂右膀,蔡英文要不要出來說個話?或者像幫郭瑤琪一樣幫陳明文寫親筆信痛斥司法不公?
只不過,如果蔡英文真的要幫陳明文寫親筆信喊冤時,記得把副本發給張花冠,因為影射陳明文有弊,直指陳明文關說司法的不是別人,就是民進黨的嘉義縣長張花冠啊!
(作者為總統府前副祕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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