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長庚急診離職風暴延燒,雲林長庚傳出今天(7/1)起將沒有任何專任急診科醫師,院方受訪時也證實,今天起將由內外科醫師輪流支援急診。而基隆長庚也傳出17名醫師辭職,但院方表示,口頭提出辭職的六名醫師目前已接受慰留,急診室人力沒有問題。
雲林長庚:7月1日起將沒有任何專任急診醫師
醫勞盟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6月30日以前,雲林長庚醫院的急診醫護人力原本只有一名專任的急診主任醫師,其餘全都是從林口長庚調去支援,並有五名急診專科護理師。不過,受到林口長庚急診人力縮減的影響,今天上午9時起,雲林長庚急診將沒有專任急診科醫師、五名專科護理師也將全數離職,所有排定的急診班表都將由內外科醫師協助。
雲林長庚醫院今天證實,過去雲林長庚有一名急診科醫師、五名急診專任護理師,並固定從林口長庚調一名急診科醫師支援。
雲林長庚指出,近日受到林口長庚離職潮影響,院內唯一的急診科醫師也因「個人發展」提出離職,雖然院方已經全力慰留,但醫師仍堅決求去,因此今天起,急診業務將由內、外科醫師輪流支援看診,但強調急診仍24小時服務,不會影響病人權益。
至於五名專科護理師將離職消息,雲林長庚否認,強調五名護理師目前都在崗位上,沒有獲悉離職消息。
基隆長庚:離職醫師接受慰留,人力不減
6月29日晚間,醫勞盟理事賴奕菁醫師也在臉書發文表示基隆長庚也將有大批急診醫師離職,「基隆長庚走17留1,可以宣布滅科了,基隆民眾往後跑急診別衝錯地方。」
對此,基隆長庚醫院回應,急診室包含18名主治醫師,加上八名住院醫師在內,共有26名醫師,確實有六名主治醫師曾口頭提出辭職,但院長陳建宗接獲消息後,26日上午立即與六名醫師當面懇談交換意見,目前六名醫師暫時接受慰留。
「每位醫師都是基隆長庚用盡心力培養出來的心血」,院方表示,急診室醫師人力沒有任何問題,醫病比也符合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標準,基隆長庚努力多年才獲得重度急診資格,不可能讓醫師人數低到降級,也未曾接到降級指示。
綜合中時及聯合報導,這次集體離職的其中一個導火線,是長庚醫院內部人事鬥爭,不少醫師都點名主導者是長庚決策委員會主委李石增。30日,長庚董事長王瑞慧從美國緊急返台處理,院內瘋傳,李石增遭到免職,林口長庚院長鄭明輝也下台,但院方至今仍未對外證實此消息。而這次事件,也引起醫界對於急診科狀況與《醫療法》修法的討論。
急診醫師錢少事多,難吸引人才
台灣急診醫學會創會理事長胡勝川投書聯合報表示,台灣的急診主任醫師,錢少事多,很難吸引人才。他表示,「全國的急診醫師都知道沒有人願意當急診主任,因為主任的法定業務太多:要開數不清的院內外、中央和地方的各式會議,還要負責各式評鑑和教學活動,以上工作都是沒有產值的。」「急診主任工作比別人忙,薪資又沒有比別人多,誰心甘情願做呢?」
此外,他也表示,急診可能因為轉介病人到其他單位、為醫院創造巨大營收,但這些收入都不屬於急診部門,才會出現急診科被院方指責「虧損」的狀況。胡勝川說,「急診的收支算法很特殊,在帳面上一定虧損,全國沒有一家急診的帳面收入能達到損益平衡。因為只有檢傷分類的健保給付,是算在急診單位的收入。其它例如檢驗、放射線和各式檢查等收入歸屬,都不是急診的,但它確是經由急診而創造的。」「急診住院後也會創造一些利潤,但全都是院方的。」
曾擔任急診醫師的渣男醫師馬克斯在粉絲專頁上分享,急診每來一個重症患者,整個團隊需要動員四到五個人,「至少一個主治醫師是Team leader,一名住院醫師或專科護理師(NP)協助,另外還需要二到三名護理人員執行醫囑。」而送來的如果是多部位嚴重創傷病患,人力還必須翻倍。
但重點是,「健保對於救命的氣管插管給付還比不上水電工通水管,心臟按摩給付還比不上腳底按摩,這樣的急重症醫療當然是虧錢的,但人命可以這樣等價計算嗎?」
《醫療法》修法最能避免重蹈覆轍的兩項,仍未能達成共識
除了長庚內部人事問題,急診科事多錢少之外,院方以營利為目標,因為急診科虧損就向醫師施壓,也是這次爆發急診科離職潮的原因之一。
關鍵評論網作者潘柏翰為文指出,林口長庚醫院隸屬於「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是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為紀念其父親,透過捐助所設立的財團法人醫院。依據《醫療法》,對財團法人捐贈能免去部分稅賦,但條件是醫療財團法人每年需提撥年度醫療收入結餘的10%以上,從事人才培訓、醫療救濟等。也就是說,長庚醫院必須兼負起社會公益的責任。
但依據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的調查,長庚醫院的董事會組成由台塑企業的關係人掌控,這使得台塑集團更不願意放棄醫院董事的席次,原本應該屬於社會資產、應該肩負社會責任的醫院,變相成為「財團自家醫院」,也變得以營利為主要導向。
而這次《醫療法》修法,有三項修正能夠避免這類狀況:
- 一定規模以上之醫療財團法人,應設置公益監察人一人
- 將「社會公正人士」及「員工代表」納入其董事會成員
- 盈餘應該優先提升員工薪資待遇及補充短缺人力
自由報導,衛服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也認為,《醫療法》的修法有助於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而先前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已完成《醫療法》修法逐條審查。
但目前仍有幾項修正內容還無法達成共識,需要進一步討論,包括「財團法人醫院董事長限連任一次」、「員工董事產生方式」、「醫院年度收入結餘需提撥優先提升員工薪資待遇」。而這三項中,有兩項都是能避免醫療財團法人淪為「財團自家醫院」的重要修正,也是最嚴重影響院內醫師權益的,但都未能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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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楊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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