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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評論】羊正鈺:【專訪】15年埋首「未公開」白色恐怖卷宗,成就了李凈瑜的「無情」 (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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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3月19日李明哲「被失蹤」,到開始有媒體曝光後,「李凈瑜」成了常在媒體上看到的名字。

跟過往不同的是,「李凈瑜」這個名字似乎很難讓人跟「受害者家屬」畫上等號。更多時候,她代表了「高調」、「強勢」、「特立獨行」或是「非典型」。

她多次公開表示,「我必須在媒體面前保持冷靜的狀態,才能讓你們看到我先生(李明哲)是一個怎麼樣的人,而不是只看到一個家屬的悲戚......」,但如此一來,也讓人更好奇,除了李明哲,「李凈瑜」又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4月18日,一個風雨欲來、悶熱,空氣中似乎充滿著不安的午後,在台灣人權促進會的辦公室,帶著關心和疑惑,我們遇上了李凈瑜。

一件再普通不過的白色襯衫,穿在李凈瑜身上,卻給人一種特別顯眼的感覺,從一進門到坐下,似乎總有一個「氣場」保護著她,讓李凈瑜可以更容易的保持在自己設定好的狀態。

她說,穿白色襯衫只是她自己個人的習慣。不過要去北京時,NGO朋友的確也幫她準備了一件白襯衫帶去給李明哲,「期待李明哲清清白白(乾乾凈凈)的回來,因為李明哲並沒有做任何不公不義的事情,他做的事,都是在台灣社會上我們認為該做、也能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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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關鍵評論網 / 羊正鈺

有意思的是,採訪都還沒開始,李凈瑜就先讓我們知道,她一開始不打算以訪綱為主,她想要先陳述一下自己最近的感受。

因為現場同時有國際版(英文)的採訪,所以一開始李凈瑜的陳述,是中文並且還有同步翻譯的(負責口譯的是施明德先生的女兒施笳)。

在這個事件當中,很多人會責難我太高調,雖然有時候會感到難過,但是我並不在意。因為他們始終沒有搞清楚,生命的意義不在於生存,而是在於人的行為和言詞所彰顯出來的價值。

而這種狀況,往往都是發生在人命關天的關鍵時刻,因為畢竟他們沒有真的搞清楚,這個不是一個真正的綁票,而是一個被比喻為類似綁票的案子,不要忘記,這是一個政府真真實實的邪惡行為。

對抗綁匪,可以有各種因應的姿態,包含低調屈服,但是歷史證明,自古以來對抗邪惡的統治者,其實只有一種有效的方式,就是不屈服。從蘇格拉底到馬拉拉不都是如此嗎?

我們深知不屈服,不見得能打敗強權或是不義的統治者,但是那是一個選擇作為自己唯一的態度,對我而言,那更是一個做人的道德。

我們是一個小國,李明哲跟我,是手無寸鐵的人民而已,小國小民想要捍衛自由和尊嚴,又想要不付出代價那是不可能的,我們難道都忘了,台灣此刻所享有的自由,是有人甘願付出代價所為我們爭取而來的嗎?

而人類的歷史告訴我們,只要我們遺忘這個道理,把「自由」繼續視為理所當然,繼續停止對人類自由捍衛的義務,而選擇屈服在個人慾望或者是強權之下,任何時候、任何人都有可能立刻失去自由。捍衛自由,是一個自由人終生的義務。

轉身反抗,你才能從奴隸變成自由人(出自卡繆的書《反抗者》)

不管是慾望的奴隸、金錢的奴隸、權力的奴隸、生命的奴隸都是一樣的道理。

這次,我遇到了我的摯愛身陷牢獄的煎熬,我才深深的體會到,蘇格拉底在面對死刑審判的時候所說「恐懼死亡的人是無知的」形容的是什麼。

無知的人,事實上不知道,此生為什麼而活,但是作為一個人權工作者,我和李明哲都非常清楚知道我們的選擇、生存的義義是什麼。

當面對挑戰或者是艱難的時候,如果我們選擇的退卻,我們根本不配被稱之為人權工作者。

台灣的歷史曾經有個這樣的一個典範,我的老闆施明德,在蔣家政權的統治下,自詡為人權工作者,而且他選擇了付出代價,所有自由的台灣人,都應該走在這樣的路上,繼續捍衛著我們的自由和尊嚴。

我沒有理由不承擔起我作為一個自由人的義務,我覺得,我只是盡一個自由人的基本義務,簡單的來講,願意付出代價的人,才配稱自己是一個自由人。

我期待國人也必須思考,我們必須付出什麼樣的代價,來捍衛國家的自由和尊嚴。

因為光會喊口號,是沒有用的。

大多數時候,李凈瑜都讓自己在一個非常堅定的態度、鏗鏘有力的氣勢下完成了這段陳述。

「無情」之人,必有「有情」之處

李凈瑜的陳述,的確令人印象深刻,但卻不表示,她就是一個「無情」的人。

如果仔細觀察,就會發現只要字句中有提到李明哲的時候,她還是會很短暫的眼眶一紅,語帶哽咽的同時,她也會不經意的放慢說話的速度,把自己再重新「抓回來」。

當然,李凈瑜也知道,很多人只想了解她和李明哲的感情關係,雖然李凈瑜還是簡短提到了過去20年來兩個人從認識到相知相戀的過程。但其實,只要我們稍微追問一兩句,就可以很明顯的感受到,她可能隨時會崩潰。

「所以不要再問我,失去他(李明哲)到底有多痛,這不是一個我敢去想像的問題......」

「我可以回答李明哲的問題只到這個部分嗎?」

李凈瑜抬起頭,眼神堅定的強調,「營救李明哲的行動,真正的意義,不在於早日釋放我的先生,雖然這是我目前日夜盼望、也是我現在最渴求的是一件事情。可是,我依然認為,全世界聲援李明哲的意義,是在於給所有從事人權工作的人一個支持。所以營救李明哲的行動,不該以成功率來評估。」

李明哲
Photo Credit: 關鍵評論網 / 羊正鈺

李凈瑜指出,所有做過人權工作的人都該了解,人權工作往往開始於沒有希望的地方,卻被終止在最有希望的地方。事實上,人權工作者的精神,就是要成就已經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李凈瑜並沒有很樂觀地認為李明哲很有希望會被立刻釋放,「我要求自己做好最壞的準備,李明哲坐牢多久、被拘留多久,我就會營救多久......」

李凈瑜也坦承,很多時候她自己也會猶豫、也常常感到不安,「也許我今天採訪結束,一回家看到李明哲的照片,我就馬上潰堤,但我並不希望是這樣子,因為不只李明哲一個人默默在做這樣的事,我需要把這樣的力量帶給所有的人,我們並不孤單,這不也是身為人權工作者的責任嗎?」她一次又一次展現了自己的堅強。

研究白色恐怖15年,形塑了現在的李凈瑜

文化大學勞工系畢業的李凈瑜,原本關心的是勞工議題,一開始她其實在勞工陣線實習。

2002年,李凈瑜到了施明德的辦公室工作,當時施明德正在跟國家檔案局努力爭取國家檔案的開放,「我開始研究白色恐怖的歷史,一做就是整整15年!」她因此比較完整的去審視了檔案局提供的美麗島事件、以及包含部分白色恐怖時期的檔案。

李凈瑜眼神肅穆的說道,她曾經看過一個死刑犯的遺書,當時的國民黨政權對於死刑犯(政治犯)的遺書,是不會在當下給家屬的。

「那一封是韓若春寫給他女兒的,遺書中寫到『我這一輩子除了正義兩個字,沒有什麼可以留給你的......』那是1963年的檔案,這些家書都沒有到當事人的手中,因為是屬於『自由意志下所書寫的文字』,如果政府在那個時代把書信交給家屬,那都會成為一朵朵民主力量開花的種子。」

「多年後成女士(韓若春的女兒)來委託我們調查,她拿出自己的身分證,上面有一個第三人作為他的生父,更詭異的是,生母的地方卻寫著『母不詳』!」後來才知道,是因為韓若春的老婆不能跟自己的女兒有任何的關係,她必須拋棄自己的女兒,讓女兒被一個不相干的第三人認養,所以成女士明明是有母親的,身分證上卻寫著「母不詳」。

「這就是白色恐怖,也是我這15年每天在研究、在看的檔案,這也讓我從事件發生到現在一直堅持走下去。這些歷史經驗,都幫助我在面對人性的考驗時度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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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關鍵評論網 / 羊正鈺

李凈瑜一面說,一面翻著從採訪還沒開始就放在桌上的書解釋著。

「這些就是美麗島事件當中,總統府所留下的國際救援的文件,每一個都是各種國際人權組織、人權工作者對於美麗島事件(不只是施明德、是對所有的人)的聲援,你們現在看到的,都是當時總統府收到後再簽辦的公文,而這樣的檔案有700多件(美麗島事件檔案共有上萬份)......」

當時因為國際的聲援,讓台灣的美麗島事件不得不公開審判,開放國內外媒體全程採訪,甚至讓「叛亂犯」在法庭裡陳述的政治理念,破天荒地在報紙上刊載並送到每一個人家裡。

「歷史告訴我,國際聲援是有用的!」

「我的意思是,這些都支撐著我,當面臨現在我先生『被失蹤』的案件時,最強而有力的支柱,我只能從歷史當中去學著有智慧,因為我們沒有什麼是可以依靠的了!」

對於那些至今仍沒公開的檔案1,李凈瑜只能說幸好她看過,所以現在也比較知道如何去面對,「我知道掌權者會用什麼樣的手法,我知道李明哲會面臨什麼狀況......也正因為我看過,過去那些真實的歷史,也一直在督促我別走偏了。」

「某種程度,那有點像打預防針?」我問道。

李凈瑜沈默了一陣,苦笑著說,「這有點痛,但也只能去面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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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關鍵評論網 / 羊正鈺

採訪的最後,李凈瑜又像個主人一樣客氣地關心著我們「你們有吃紅豆餅嗎?」

指的是她才剛進門,就先打開放在桌上的萬丹特產,我們不好意思地反問她「你有沒有吃一點?」

「會啦,你們先吃,我有出門前朋友的媽媽幫我打的蔬菜汁......」

在外人面前,李凈瑜即便有再多的情緒和不捨,也會盡力隱藏在她那件白色襯衫下。

誠如她所說,「目前我在援救李明哲的這個工作,它之於我是一個『社會運動』,今天一般人為什麼會關心或是參與?人們都不認識李明哲啊,那就是因為我們都正走著彼此相信的路上,那也是我們自己一輩子相信的東西。」

台灣的人權工作者都可能是下一個「李明哲」,這不該只是李凈瑜一個人的事。

而每一個台灣人的心中,都可能住著一個「李凈瑜」。

[註1]這有關白色恐怖檔案,幾年當中歷經了三次政黨輪替,陳水扁政權、馬英九政權再到現在的蔡英文政權。《檔案法》 從1999年開始就講很清楚 ,檔案到了30年就必須要開放,不開放若有有特殊原因,必須把不開放的理由要交由立法院說明。

但國家檔案局從來沒有送到立法院去備查過。早期沒有個資法,就用行政命令說礙於未經第三人(告密者)同意不得開放;現在有個資法, 就說是因為個資法不得開放。歷經15年不同政權都是一樣的結果,人民看到的檔案永遠都是被塗改過、被遮掩過的。

核稿編輯:李修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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