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中央行政組織基準法》,三級機關首長除性質特殊且法律有規定得列政務職務外,其餘應為「常務」職位。換句話說,三級機關首長任用文官是常態,除非極特別的情況,才得以政務任用。目前行政院約七十個三級機關,授權可以政務任用的,也只有衛福部中央健保署而已。
原來的法律設計,原因顯而易見。首先,中央三級機關多屬政策執行單位,政策制訂權力則在部會首長手上;其次,由文官擔任三級機關首長,可確保一定程度的行政中立;第三,若干三級機關性質,如法務部調查局,兼具敏感性和專業性,尤須避免被政治掌控。第四,可健全文官升遷管道,讓文官得以由下而上循序擢升,可長可久。
新政府以「活化人才進用管道」為由,要將一定比例的三級機關首長改為政務、常務雙軌制,理由十分牽強。目前一級機關、二級機關已是政務任用,三級機關作為院、部會之下屬,豈敢不服指揮?更何況,即便只是常務任用,三級機關首長的去留,仍可由部會首長決定,只是須從文官體系裡找人替換罷了。
「人事總處」說明的另一個理由,就更加荒謬:「為免其專業因面對政治干擾而受影響」。蔡政府要增加政務任命,就是為了方便中央把手伸得更長更深,目的如此明顯,竟然還敢說是為減少政治干擾。這種理由,除了新政府上下,恐怕沒有人會相信。
截至目前為止,人事總處仍未提出相關法案的修改細節,只說要限制「一定比例」,然後「政務常務雙軌」。這是先射箭再畫靶、先定目標再找理由,政治脈絡再清晰不過。簡言之,新政府之所以要增加三級機關首長的政務任用,不是文官體系中找不到人才,而是新政府「不信任文官體系」。因為不信任,所以必須引進更多「自己人」到政府體系。
民進黨「完全執政」後,內閣若干政務官仍任用藍營色彩人馬,綠營對此頗多不滿。事實上,這一方面是蔡英文的政治平衡策略,另一方面也是民進黨在中央及地方皆執政,各方面人才供應不繼之故。且看,連許多綠營公職的「機要」人員都已上陣進入部會任職,甚至連國營事業都不放過;現在,蔡政府還要把手伸到三級機關,只能說欲壑難填,漫無止境。
這種「分位子、搶權力」的邏輯,同樣體現在這次協調會議的另兩項結論──「補提名監委」和「放寬外交駐外領事人員資格限制」上。多提十幾席監委,就是多了十幾個位子可供分派,並藉此遂行民進黨所謂的「轉型正義」,追殺馬政府。至於放寬外交人員資格,則方便總統讓一群親綠人士可以不需外交專業即能搶到駐外肥缺。總結這次協調會議結論,就是「國家名器大放送」。
最諷刺的是,無論補提監委,或放寬三級機關首長政務任用,都是過去民進黨大力反對的政策。其中,「廢監察院」是民進黨一貫主張,如今補提監委,卻成了「保障人權」。交通部前部長葉匡時曾想要把將成立的「觀光署」改為政務任用,卻遭民進黨反對,理由就是「破壞文官體制」。如今不惜自我打臉,又一個令人驚嘆的髮夾彎。
無論是「中央行政組織基準法」或各中央機關的組織法,在多數暴力下,恐怕沒什麼擋得住已經完全執政的蔡政府。但當完全執政變成了完全分贓、完全搶權、完全卡位,這種執政者又把人民的福祉放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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