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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
那,「先生需要照顧太太嗎?」也不需要。因為我從來不需要別人照顧。誰需要照顧呢?小孩和生病的家人。對不起,我說從來不需要別人照顧,也不盡然。我也生病過,很重的感冒,重到躺在床上三天下不了床,這時候就會有家人幫你打理一切──當你所愛的人無能力照顧自己時,我們自然就會想要去照顧他們。
先生和太太都是身強力壯的成年人,他們為家庭所做的,是各司其職,別用照顧這麼偉大的字眼,因為偉大的背後,都藏難以承受的壓力。夫妻雙方不論如何分工,他們都是平起平坐的。除非這對夫妻在結婚之前就有共識:誰的地位比誰的高,例如賺錢多的要比沒賺錢的高,或是男性的要比女性的高,或是太太生的男孩愈多地位就愈高等等。
很沮喪的是,這些不平等的觀念,早已深植很多女性心中,甚至不必有什麼共識。男性在尋找結婚對象時,就已經「掃描」過你心裡的觀念了。多數女性不喜歡這些不平等,但還必須假裝著喜歡,因為她們不敢違抗上一代傳下來的觀念。
跟先生結婚這麼久,我鮮少需要他的照顧。我又不是小孩,身體又健康,何需照顧。他也是。各自獨立不需要照顧的雙方,只需要彼此的愛意,就可以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你看我賺錢養家這麼辛苦,你怎麼都不照顧我?」賺錢養家和在家帶孩子,是分工的一種。既然雙方都有自己的工作,為什麼需要別人照顧?自己不能照顧自己嗎?
我從來不照顧我先生。如果他想吃宵夜,他不會讓我幫他準備。你要吃東西,有手有腳的,自己不會弄嗎?如果我煮飯,他會自動去洗碗,不可能看著太太辛苦,自己卻休息得理所當然。可惜的是,現在這樣有手有腳卻只想讓別人照顧的大人,實在太多了。
我還記得,我生第一胎的時候,醫院的親友人來人往,我的先生也跟親友一模一樣,他那時候還是個小職員,利用中午來看我一眼就走,我不只不在意,還要他別一直來,更別提請假陪我了。如果我開口要他陪呢?他一定會照辦。但是何必呢?我身強體壯的很,第二天就可以下床了,隔壁的床位還以為我是來訪客的親友呢,一點也不像才剛生完孩子。我不需要利用這個「大好機會」讓先生來照顧我。「照顧」,只適用在小孩和生病的人身上。
生第二胎時我住單人病房。晚上六點生完小孩,十點不到,病房就擠進了七、八個興奮的親人,當時我還有點虛弱。等大家準備鳥獸散回家時,有長輩對先生說:「你不留下來陪太太嗎?」不必。他第二天還要上班。而且,他有潔癖,會認床,讓他睡在醫院,不是存心折磨他嗎?所以我將全部的人都趕走。先生走的毫無罪惡感,因為他知道,他對我的愛意,不必表現在這些外人看得到的地方。
先生和太太,是兩個獨立的大人。獨立的人,不需要別人的照顧。我的工作如果是照顧家人的三餐,我就會盡力讓家人吃得營養;我的工作如果是負責賺錢,我就會盡力賺到足夠的錢讓家人無憂──但是,到了晚上,當雙方都卸下白天的工作,就是一家人共同享受的時間。這時候,可不可以有一方打電動看電視,一方還是繼續工作呢?當然不行嘛。如果有一方已經累得只想睡覺呢?這麼可憐了,當然可以去睡覺,但是,當你躺下去的時候,心裡是不是這樣想的:等我睡飽了,我得換另一半來休息。
其實,另一半在認識我之前,也認為太太是要負責照顧先生的,因為他的媽媽就是這樣過了一輩子。但是,他並沒有得到我的半點照顧。家庭幸福的條件之一是,雙方都很獨立。只想得到別人照顧的人,也只是將自己的幸福建築在別人的辛苦之上而已。
「夫妻不能互相照顧嗎?」很好,這還需要特別強調嗎。
後記:
如果有人天生喜歡將另一半當小孩照顧呢?倆人世界,不容他人置評。不過,如果是我家孩子到了適婚年紀遇上如此的「好人」,我一定會提醒他們:把你當小孩照顧的,也可能把你當小孩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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