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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器抓違規停車,適法性有問題這點法律專家都說過了。現在的問題在於,柯P的腦袋到底裝了什麼?
柯文哲說,又不是要把台北市一萬四千支的監視器全部拿來抓違停,「了不起就十個點而已」。
如果這十個點可以,那明天會不會二十個點也行?五十個點一百個點通通變成可以?「十個點」的標準是誰判斷?點會不會持續增加呢?
柯P又說,高速公路也是用照相機抓超速啊!
高速公路因為沒有辦法逕行舉發,所以使用照相機,難不成你看過警察在高速公路上逛大街走來走去抓違規的嗎?
那麼柯P說本意是要減輕警察負擔,真的嗎?
監視器抓違停依法只能取締駕駛不在場的違停,員警還是需要進行判讀,到時後警員得兩眼盯著監視器,一件一件的判斷到底這能不能開罰,看不清楚的、無法判斷的再多找幾個警員來一起看一起判斷,開罰之後車主不服提出申訴的,警員再一件一件調出來看,好好的爭論爭論,請問,這樣很有效率很能改善交通很能減輕警員負擔嗎?是不是該給警察多編一筆保護眼睛的葉黃素維他命預算呢?
而抓違停的目的是希望改善交通,當駕駛人在紅線違停根本沒看見有警察在場,要停的還是會停,所以交通改善了嗎?並沒有。目的達不到,手段就得檢討。
這是聰明人做笨事。
真正不該的,是心態。台北市已經有一萬四千具監視器,走到哪都有雙眼睛看著你,擁護者說,只要不違停,何必怕監視器抓違停?這就好像九月政爭王馬鬥時馬英九說的,只要不違法,何必怕監聽?去年選舉期間國稅局狂查柯文哲的稅,連勝文說:只要依法就不用怕查。
柯文哲落入了馬連一致的邏輯:國家可以用盡一切的力量監視你,不用管公平性也不用管隱私權,反正你不違法,就不必怕被抓。這和馬英九的反民主心態很像,讓人想起過去威權統治時代。除非刑事案件殺人強盜,哪個民主國家會記錄國民行蹤?柯文哲做為首都市長,打弊打得虎虎生風,眼看著政治就要因他而變得更清明,但人權這不容打折的價值,卻恐因抓違停這等小事而受侵害,柯P新政的輕重拿捏,莫不要因小而失大。
柯文哲開口閉口常說台大醫學系的如何如何,的確,台大醫學系很強,但做為市長,市民會希望市長的大腦不只裝著醫學科學數學,也期待能有更多的人文人權和民主的素養。
還有,「腦袋裝大便」這種吵架式的用語,不會使你的政策更具說服力,也不會使你更得人尊敬,這種話,還是省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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