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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Anly:有溫度的東西,舊了更好! (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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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喜歡老東西!

而我更喜歡原本新的東西,慢慢被自己使用到變舊磨損的感覺。但「慢慢」,不是短時間造成的古舊感,也不是短暫使用造成的快速敗壞。而是,正常保養、經常使用下,自然形成的老舊樣子。


不是每件東西放久了、變舊了就值得留下來,有些東西本質不佳,很快舊了,也很快膩了。

前一陣子我買了一件新衣服,這件新衣服其實不算貴。當初是因為貪圖兩件多一折,加上看起來也覺得挺好,沒仔細考量,很快就決定加購買下來。洗過一次,穿過一次之後,發現這件衣服的定色效果很差,局部顏色快速脫落,舊得太快,讓人很生氣。如果以穿過的次數,換算買的金額與穿的時間,就會覺得這件衣服賞味期太短,買得很失敗!

一件好的、值得跟我們一起慢慢變老的衣服,應該不容易在短時間被磨損,只會隨著穿著的習慣,漸漸符合自己的身形,融入自己的氣質,每穿一次就喜歡一次,甚至被讚美一次。

翻翻衣櫃裡,是有這樣的好衣服,雖然穿了好幾年,多少有點歲月的痕跡,但是,每次拿出來穿,總有人會讚美我身上的那件「舊」衣服。舊的好衣服,已經沒有所謂的流行不流行的問題,因此,撞衫的機會幾乎是零,加上跟著自己穿了多年,好像也感染了穿著者的氣質,比全新的時候,穿起來更舒服自在。

一件亮麗的新衣服、被讚美是應該的,但往往是衣服襯托了我們,我們被衣服穿了。至於,多年的舊衣服,如果還是很吸引人,那應該是我們襯托出衣服的氣質。

生活中,也有很多這樣愈用愈有味道的東西。就像一張沒有過度處理過的木頭椅子,坐著、摸著、使用著,久而久之,雖有不小心造成的坑坑巴巴,但木頭本身感受身體的溫度與手的觸摸而愈磨愈亮,這是使用後累積的痕跡,反而變得更有意義。


像我每天接觸最多的就是畫筆顏料了。常用大概就是麥克筆、色鉛筆、簽字筆、水彩等,這些畫筆中,麥克筆、簽字筆都是塑膠筆桿,用到筆乾筆頭耗損就直接丟掉,新的與舊的在外觀上,也差別不大,只差一個有水沒水而已。反倒是木頭筆桿的色鉛筆與鉛筆,最能留住個人使用痕跡。從全新有木頭味道開始,到後來磨損成短短舊舊;從光滑的色鉛筆鐵盒,用到漸漸生鏽變形,甚至蓋子都合不太起來了。

這需要經過很多年,加上每個人使用的習慣不同,結果也不一樣。甚至,還可以從各色筆桿使用的長短差異,來判斷主人的用色習慣!

以前,我討厭這樣生鏽又古舊的感覺,只要筆變短了,外盒脫落生鏽了,就想扔掉,再買一盒來用,好像換新衣服一樣,換得又快又得意!

現在,反而喜歡這些用過的筆,覺得很有成就感,從不同長短的色鉛筆裡,找到自己對色彩的偏執,有些顏色的筆,還真的是被我遺忘,幾乎沒用到過呢!

對於所謂的舊東西、舊衣服、舊房子的意義,應該是經年累月參與過我們的生活痕跡。不是當骨董或裝飾品被供奉著,而是被經常使用,所產生獨有的溫度。

東西不怕被用舊、用壞,衣服不要怕穿髒、穿破,一件好質感,經常使用的東西,融入我們的生活,產生了感情,留下了使用的紀錄,所以可以越看越有味!

握在我手上的每一支色筆,都將跟著我慢慢變老,這是電腦繪筆看不到的人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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