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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盧郁佳:挾持案囚犯的要求是非分之想嗎 (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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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監獄挾持案,囚犯要求:生病能就醫的基本人權;司法公正的基本人權;假釋的人權;監獄工作收入必須要能維持生活,以保尊嚴。

有些網友駁斥:犯罪者當然不可以有人權,犯罪就是剝奪別人權利,自己怎配有權利?若想有人權,當初就不要犯罪。

一隻台灣猩猩關在籠子裡,而他認識的猩猩也大都關在籠子裡。因為籠子擁擠又缺清掃,放著不管,所以猩猩都有皮膚病,蝨蚤橫行,毛禿齒落,病的病死的死,出去的出去以後又回籠,眼神絕望,除了自殺沒別的指望。

有天,他卻看到一隻美國猩猩穿西裝打領帶,脖子沒有銬項圈,腳上也沒有鎖腳鐐,皮毛清潔亮麗,營養充足,神態輕鬆,露出喜歡親近人的笑臉,不但大搖大擺要去哪就去哪,而且所有人都對他非常尊敬。

台灣猩猩太驚訝了,出聲檢舉:「他不是人!他是猩猩!快把他抓起來!」人類圍起來拿電擊棒把他電暈。水管噴射冰冷水柱把他凍醒後,人類訓斥他不可犯上,那明明就是一位身份高貴、廣受尊敬的律師到訪,是人類,怎能公然侮辱他是猩猩,也不想想自己是什麼身份。

雖然台灣猩猩如此大逆不道,美國猩猩倒沒有生氣,要求訊問他。

沒想到,美國猩猩竟然會說台灣話,還問台灣猩猩,為什麼會淪落到籠子裡來。

台灣猩猩聽不懂:「這是什麼蠢話?我們猩猩天生就是要關在籠子裡的啊。我才要問,為什麼只有你沒被關,奇怪的是你吧?」

美國猩猩換個方式:「好吧,說說你是怎麼變成猩猩的。」

台灣猩猩覺得不可理喻,我們天生就是猩猩啊!

「到底誰說你是猩猩的?」

台灣猩猩一怒獰,獠牙暴現,凶性大發,撲上去差點一咬撕開美國猩猩的咽喉。好在人類警衛們眼明手快,電擊棒已經擋在中間,馬上把台灣猩猩的臉踩在地上壓制住,解回籠子關禁閉。

經過數月,美國猩猩沒被勸退,幾次受襲後,得知下情:

此地幼童屆齡入學,但學校只是一個假門面,門後是一座過濾器,不斷考試過濾出人類和畜生。為什麼只過濾而不教育?因為對統治者而言,教育太貴,過濾很便宜。國英數理化考高分的,暫歸為人類,零分的歸為畜生。人類通過升學考試,再通過高普考、律師法官會計師醫師綠卡等資格考,就能夠確立身為人類的資格,否則還是可能又被打回畜生道。

只要當上人類,立法執法司法課稅都專為人類服務,想要什麼就有什麼,盡情吃畜生耕種的糧食、出海抓的魚,用畜生在血汗工廠做的日用品,坐畜生拉的車,住在畜生蓋的房子裡,需要做什麼事情就叫畜生來做,錢大部分收到自己荷包,因為畜生不需要太多錢,夠吃飯就好。如果畜生工作受傷,不能工作了,人類就理所當然把畜生開除,覺得「不能工作,那我養你幹嘛」。

人類的老人、病人、小孩交給畜生照顧。至於畜生忙於加班,沒空照顧家裡老畜生、小畜生、生病的畜生,那是畜生自己的事。

但是畜生如果不生小孩,將來人類就會沒畜生用,食衣住行都會不方便。所以人類會發畜生幾千塊生育補助,鼓勵生小孩。至於生了沒錢沒空養,導致小孩難脫畜生道,這對人類來說根本不構成問題。

台灣猩猩告訴美國猩猩:「我知道你有什麼陰謀,你想騙我,說我不是猩猩、是個人。告訴你,我不是沒被騙過。以前我都相信我會是人類,因此吃盡了苦頭。告訴你,現在我不會再上當了。」

「是什麼事情讓你相信自己是猩猩?」

台灣猩猩不說話。

美國猩猩痛苦又疲倦,想放棄了。上飛機回美國前,託人聯絡最後一次,告訴台灣猩猩他自己的身世。

回到美國半年後,意外收到台灣猩猩拜託美國猩猩替他翻案。台灣猩猩看不懂考卷,考零分,找不到工作,打零工根本吃不飽,不甘被家人看輕,於是去混黑道,在衝突中被控殺人。

法官問他為什麼要殺人,台灣猩猩說「我沒有殺人」。法官說筆錄上他已經承認殺人,台灣猩猩說「我沒有殺人」。法官說,如果你沒殺人,為什麼要在承認殺人的筆錄上簽名,台灣猩猩說「我沒有殺人」。跳針,法官不耐煩,殺人犯有誰會承認?殺人罪判三十年。

坐牢多年後,台灣猩猩才向美國猩猩承認:我看不懂筆錄。我不會看字,可是我不能說我看不懂。

為什麼?

因為台灣猩猩看不懂課本的時候,沒人在乎。看不懂考卷的時候,被打成了畜生。畜生沒資格講話,畜生就是活該讓所有人踩。如果他承認看不懂,就是再一次承認自己是畜生,而他沒有辦法活著挺過那些傷害再重演一次。

台灣猩猩就這樣入獄折磨多年,直到得知,美國猩猩在美國也曾經看不懂課本,被同學嘲笑孤立,變成一隻猩猩。但是學校老師不說他笨,也沒叫他去做苦力。老師叫他課後留下來,一對一,用專門步驟練習,費了兩年,克服誦讀困難症。變回人類後,他發現自己很喜歡歷史和文學,本想當老師。得知很多罪犯實際上有和他一樣的問題,才決定考律師。

美國猩猩說,可能你會以為是我天生聰明,適合當人類;或是我特別努力,值得當人類。其實都是運氣,我原本是在台灣被美國人帶回家收養的台灣小孩,這次回台灣來找我失散的雙胞胎兄弟,才知道他進了監獄。你和我基因一樣,我也沒有比你努力。只是我很幸運,環境相信我。

美國相信所有猩猩都是人,要好好珍惜。台灣相信所有人都是猩猩,需要關。

在這個故事裡,台灣並不是台灣,而是被人們放棄的台灣。

美國並不是美國,而是人們願意愛的台灣。

「囚犯不該有人權」的社會,並不只是囚犯沒人權,而是多數人都沒人權,而且自己同意自己不應該有。

如果你相信,囚犯因為被關起來,他的人權就應該比你少,像是就醫、司法、勞動人權。那表示你相信,你自己也因為某些原因,人權應該要比那些有錢有勢的人少,法院對你和對有錢有勢的人應該大小眼,醫院對你和對有錢有勢的人應該大小眼,公司發薪多寡對你和對有錢有勢的人應該大小眼。實際上這些機構是否大小眼,是現況。你相信他們是否應該大小眼,決定未來。

人權不是看行為,而是基於人的存在。人權不是循規蹈矩才獲賜的獎賞,而是出生就有的權利。

挾持案囚犯的要求,實際是美國憲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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