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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評論】李修慧:勞基法又要被「修回去」?一張圖看民進黨團為何讓勞團怒批「食髓知味」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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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士表示,針對一例一休問題,勞動部將依立法院民進黨團彙整的意見,今(30)日向行政院長賴清德報告,明日勞動部將正式預告修法。而立法院民進黨團提出五大修法方向,包括減少加班費、提高加班時數等,引發部分勞團批評。

(中央社)賴清德上任後曾表示,一例一休的問題,行政院要有態度,並會在立法院總質詢後提修法版本;他日前表示,將會在11月中跟社會報告,修法內容原則上是既保障勞工權益跟安全,同時也提供企業經營的彈性,取得平衡發展。

立法院民進黨團提「五大修法方向」

《蘋果日報》報導,行政院、勞動部、民進黨團「一例一休研修小組」27日召開會議,達成五大修法面向的共識:

  1. 縮短輪班間隔時間
  2. 特休假遞延一年
  3. 鬆綁「不能連續上班6天」的規定,最高可連續上12天班
  4. 加班費核實計算
  5. 上修加班工時上限
勞基法修法

(中央社)針對以這五大休法方向,行政院人士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報導所提的是立法院民主進步黨團的修法版本,並非行政院態度。

縮短輪班間隔時間:一開始的《勞基法》只規定輪班制勞工兩輪班中間,應給予「適當休息時間」,但沒有明確規定時數。今年7月修法時,訂定「兩輪班間應有連續11小時休息」。

27日的會議,擬將11小時的休息時間,改為8~11小時。這次民進黨黨團會議有兩派看法,其中一派認為,輪班中間的間隔時數,以8小時為原則,經勞資協商同意,輪班時間間隔可提高到11小時,但另一派認為,以11小時為原則可縮短為8小時。

特休假遞延一年:一開始《勞基法》並未規定,特休假如果沒休完該如何處理。今年7月時的修法,要求「特休假必續在當年休完,否則資方必須將沒休完的特休假折算成工資發給」。27日的會議則達成共識,認特休假不需要該年休完,可以「延長一年」,若還是休不完,改以工資發放。

最高可連續上班12天:過去《勞基法》規定只要七天中有放假一天即可(簡稱「七休一」),因此,若將兩天絕不能上班的「例假日」排在兩週內的第一天跟最後一天,休息日獲得勞工同意加班出勤,最長將可連上12天班。今年7月修法規定「連續上班不能超過六天」,因此工作七天必須休息一天。

27日,民進黨黨團則傾向,經勞資協商同意後,可不受現行「連續上班不能超過六天」的規定,又回到可以連續上班12天的規定。

加班費核實計算:一開始,《勞基法》規定休息日如果加班,每小時的工資會比平日上班來多。今年7月修法後,現行「休息日」如果加班,加班1~4小時,一律給4小時的工資,加班做5小時~8小時,一律給8小時工資。27日決議,回到「做多少小時、給多少」來核實給付工資。

上修加班工時上限:過去《勞基法》規定每個月加班不能超過46小時,這點在今年7月的勞基法沒有變動。但27日的討論,規畫兩案。甲案是,在勞資協商同意前提下,將現行每月加班工時上限由46小時,延長為54小時。乙案則是,採「工時帳戶」,以三個月為一期,上限為不超過138小時,在三個月內,單月可挪移、突破54小時。

五大修法方向怎麼生出來的?

(中央社)9月15日,台灣大學公共經濟研究中心、台灣公共議題研究協會、台灣經濟學會共同舉辦「一例一休」政策座談會,提到勞方及資方對於7月修法不滿意的地方。最後也提出四個結論,有兩個與這次五大修法方向相同。

《風傳媒》也報導,9月15日,工商團體的修法版本也拍板定案,提出六項建議,並以此版本遞交行政與立法部門進行遊說。六項建議其中五項,正是這次五大方案修法重點。

綜合政策座談會的內容及工商團體的修法版本,勞方與資方希望這五大內容修改的原因如下:

  • 縮短輪班間隔時間:工商團體希望能擴大彈性,經過勞資協商,能夠以11小時為基礎,加減3小時。
  • 特休假遞延一年: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辛炳隆表示,特休假無法延續到下一年,導致勞工無法累積長假,或是過多的假日導致正常上班時間的工作負荷增加。工商團體則表示,特休假遞延,才能解決旺季或急單需求。
  • 最高可連續上班12天:7月修法後,《勞基法》規定「農林漁牧業」因為有淡旺季的差別,可以突破「七休一」的規定。工商團體則希望製造業和商業服務業也納入。《聯合報》報導,民進黨籍立委表示,如果不鬆綁這項規定,將來會有越來越多行業希望納入可能更過勞的《勞基法》84-1(責任制)。
  • 加班費核實計算:工商團體建議將加班時數核實計算。
  • 上修加班工時上限:由於有的企業有淡旺季或急單的需求,辛炳隆與工商團體都建議放寬彈性,因此希望每個月加班工時上限46小時,可以改成每季138小時。甚至6個月300小時。
修法結果未定案,11月中旬確定

(中央社)行政院人士今天表示,勞動部將先依民進黨團意見擬定修法版本,今天向賴清德報告,明日由勞動部預告修法。預定在11月6日提報到行政立法協調會報討論,就爭議部分與立委凝聚共識,最快11月9日提報行政院會通過,再送立法院審議。

《自由電子報》報導,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天出席活動受訪表示,目前各家媒體報導的版本都是立法院黨團的意見,並非行政院或勞動部提出的版本,而整個修法流程大約會在11月中走完,確認最後《勞基法》的狀況。

未來《勞基法》修法流程:

  • 10月31日(二):勞動部預告兩版本
  • 11月1日~11月5日:讓外界針對兩版本表達意見
  • 11月6日(一):行政、立法協調會議
  • 11月9日(三):行政院院會核定勞基法修法草案
  • 11月中旬:立法院通過勞基法修法
勞團批評:修法不到半年資方又「食隨知味」

《自由時報》報導,雖然五大方向還未定案,但已經引起不少人反對。桃園產業總工會顧問毛振飛反對這次修法方向表示,「七休一」不應鬆綁,因為連續工作太多天對勞工身心傷害大,七天還是要有一天休息。

至於輪班間隔,他指出,輪班間隔11小時,但扣掉勞工上、下班所需時間,真正休息時間只有五、六小時。

《聯合報》報導,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批評,民進黨拋出方向如工時銀行帳戶、七休一彈性化都與「一例一休」無關,資方拿掉七天假後,食髓知味,爭取更多彈性,藉此可能讓勞工勞動條件更加惡化。

林柏儀也說,休息日加班費(工作1~4小時,給4小時工資;工作5~8小時,給8小時工資;)當初設計是以希望價制量,盼減少休息日出勤,讓勞工能夠休息,若要取消機制,應該要有配套。

新聞來源:

核稿編輯:楊之瑜



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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