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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楊律師:黑心律師的告白:謝文定的三句話害司法院損失14億? (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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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識謝文定,也從未見過他,最近聽說總統要提名他當司法院院長及大法官時,我突然覺得「謝文定」這三個字很眼熟,我終於在我去年寫的文章內找到答案。讓我重新再說一次來龍去脈若有人欠錢不還,你有二種選擇,你可以提起民事訴訟,那要先繳裁判費(通常是幾千~幾萬之間),而且要開很多次庭,要寫很多份書狀,還可能會一審二審三審,簡言之,又貴又累又久。你也可以聲請支付命令,那要先繳裁定費(原本是1千元,98年修法後降為5百元),你只要寫一份聲請狀即可,不用開庭,若對方收到後沒在20日內異議,就等於有三審確定判決的效果了,簡言之,又便宜又輕鬆又快,你會選那一種?當然盡量選擇支付命令啊,精打細算又精通法律的銀行和電信業者當然也是先用支付命令告欠錢的人那為什麼98年要修法把支付命令的裁定費從1千降為5百元?答案在《立法院公報第98卷第4期委員會紀錄第393頁》,謝文定當時說了三句話謝文定:「支付命令和小額訴訟的裁判費都是1000元的狀況下,訴訟案件就會增加很多」這句話的白話版:「既然都一樣價格,銀行及電信業者都會選小額訴訟,害法院案件一大堆,法官操到爆肝」,這是令人看了火冒三丈的騙小孩的話,任何有審判實務經驗的人都不可能說這種話,理由如前所述,支付命令又便宜又輕鬆又快,所以銀行及電信業者必定先選支付命令,不可能先選訴訟謝文定:「這種情況大部分是銀行,銀行多數寧打官司不願意聲請發支付命令…在定型化契約下,銀行跟債務人打官司,大概都是銀行勝訴」這句話的白話版:「若打訴訟,銀行及電信業者幾乎必勝,所以都會選小額訴訟,不會選支付命令,害法院案件一大堆,法官操到爆肝」,這是令人看了火冒三丈的騙小孩的話,任何有審判實務經驗的人都不可能說這種話,通常都是人民欠錢還不出來才會被銀行及電信業者告,當然大多是銀行及電信業者勝,但不管勝算多高,基於前述理由,銀行及電信業者仍必定先選支付命令,而大多數欠錢的人民都不會異議,那就能輕鬆勝訴確定了,只有少數人會異議,依法律規定,就會自動轉換成訴訟(而且之前繳的裁定費可以扣抵裁判費),銀行及電信業者只要針對這少數案件派法務去開庭即可,可以省下無數裁判費?省下很多法務薪水?省下無數開庭的時間成本,所以銀行及電信業者必定先選支付命令,不可能先選訴訟謝文定:「支付命令的裁判費最後也是債務人負擔,所以修法是降低債務人的負擔而非債權人的負擔」這句話的白話版:「反正最後人民會輸,法律規定裁判費是由輸的人付,所以我是在幫人民省5百元,我不是在圖利銀行及電信業者」,這是令人看了火冒三丈的騙小孩的話,任何有審判實務經驗的人都不可能說這種話,因為正常人對銀行及電信帳單不敢逾期,因為會害自己終生信用不良,而且現代人每天都必須用手機,所以再窮都會準時繳錢,那什麼樣的人會逾期不繳?當然是軋不過來爆掉的人,當那天來臨時,卡奴們早已負債累累,全部債務加起來都欠數十萬~數百萬,所以當銀行及電信業者花5百或1千元聲請支付命令後,這些卡奴心知在劫難逃通常也懶得異議了,但卡奴們名下幾乎沒財產啊,所以多出來的5百元裁定費當然也拿不回來,所以當然仍是由銀行及電信業者負擔的,所以修法從1千降為5百元後幾乎都是幫銀行及電信業者省錢,實質上不是幫債務人省錢講到這裡,各位必定有個問題:「台灣平均每年有多少件支付命令的聲請?謝文定的三句話害司法院少了多少錢?」我上網查到的資訊,平均每年約有40萬件支付命令的聲請,若每件少5百元,就表示司法院瞬間少了2億元的收入,所以從98年修法至今,謝文定的三句話已經害司法院損失14億元了,為什麼他即將升官為司法院院長兼大法官?
ps:這篇文章我早在98年就想寫了,但我知沒人會理我,所以我一直在等待時機,當去年對支付命令修法時,我以為時機來了,我就寫了前述文章,豈料還是沒人理我,我原本絕望了,沒想到老天有眼,總統竟然提名他當院長兼大法官,這是最佳也時最後機會,我再度撰文,歡迎各位立委們用上述理由來質詢他或反對他,但更重要的是,希望各位立委們立刻修法,把支付命令的裁定費從5百元改回1千元,我要把被銀行及電信業者奪走的14億元還給司法院,14億元是大數字,絕對可以用來當司法改革的經費,台灣的司法會變更好,感謝用心看完本文的立委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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