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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評論】談「厭女」泰勒絲:為什麼男人花心是風流,而女人就是蕩婦、回收品? (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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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勒絲(Taylor Swift)與湯姆希德斯頓(Tom Hiddleston)在《太陽報》上的一張接吻照,使得他們成為近日眾所矚目的焦點。

在推特上更有許多網友提出質疑,認為那些照片,「是泰勒絲安排好媒體拍的」、「計畫性地勾引湯姆希德斯頓」、「是泰勒絲自導自演」。

消息傳到台灣,也有許多異性戀女性與男同志都不相信湯姆希德斯頓會跟泰勒絲交往,而玻璃心碎滿地。甚至還釣出了許多厭女情結的言論。其中,最過分的莫過於「湯姆希德斯頓根本是回收業者」,暗指泰勒絲猶如他人不要的舊衣、舊鞋,用完即可丟的蕩婦。

打擊一個女人最快的方式,就是揭露她的性

當一個女人成為公眾人物,且名聲響亮於許多男人時,人們就會開始「希望」她做一個「模範好女人」。所以,她過去的一切,包含:誰吃過她的陰道、躺過她的床、她的脾氣怎麼樣,都會被人拿來大作文章。

公眾人物的言行舉止,難免都會被拿放大減檢視。可是所有的缺點,都不及「性醜聞」。特別是女人,一旦她被逮到疑似是個蕩婦,便永無翻身之日。

有人討厭郭采潔就說她是菜花潔、有人不爽蕭亞軒就說她是嫩弟獵人,有人看不慣泰勒絲就說她是人盡可夫的回收品。

究竟一個女人是蕩婦浪女,在道德上犯了什麼錯?

曾經喧騰一時的#FreeTheNipple,最關鍵的問題就在「情慾」。女人上空是猥褻,而男人不是,反過來問:「為什麼男人裸露不會怎麼樣?」、「為什麼男人花心就只是花心,而女人就是蕩婦、回收品?」。

女人上空是猥褻,是因為裸女會引人遐想,是讓人慾望的對象,但是難道女人不會對裸男幻想嗎?這其中的差別並非男人的身體是「令人無慾的」、女人的身體是「充滿慾望的」,根本的差別是女人的情慾是被壓抑的,男人的情慾則是乖張的、可大方展現的。所以,男人公開地開黃腔、對女人的身體品頭論足、意淫、幻想都是常態。

萬一有個女人膽敢破壞這個鐵律,整個社會都會回過頭來譴責她、壓抑她,如同當初#FreeTheNipple被檢舉、被迫下架一樣。

不過,在親密關係的市場中,男女都同樣承受著「不可以出軌」的忠貞道德壓力。只是,女人比男人遭到更大的壓力。女人是被插入的、在性愛與親密關係的操演中都被視為是被動的,因此,我很少聽過花心的男人被罵過什麼難聽的詞,反倒是女人則有各式各樣的蕩婦羞辱,如:「北港香爐人人插」、「公車人人上」、「回收品」。

在這個「恐性」、「反性」的社會,做愛、搞曖昧、談戀愛都是件稀鬆平常的事,可是「性」卻也成為打擊一個人最快的方式,特別是那些「不合時宜」、「壞的」、「非正典」的性。女人太主動、直接、放蕩,就是最「不合時宜」的特質。

泰勒絲才剛跟前男友分手,隨即就與另一名男人接吻躍上新聞版面,完全坐實了「蕩婦」之名。

忠貞是一道跨不過的牆

不合時宜的親密關係,背後總有一個典型的愛情劇本。男人一定是主動的、獻殷勤的、體貼的,我們設定了每一個人都要跳進這套劇本中。

我們人生中,一直都在追尋各種形式的親密關係,很多時候,它都不是大家內心所想像的「那一種」,它也不見得就叫做「愛情」,它很多時候只是一種依靠、一種相伴、一種互信、一種承擔、一種短暫的激情……。可是,我們非得要給它一個標籤,像是曖昧、劈腿什麼的,這又是何必呢?

很多的情感模式,都在婚姻家庭、守貞意識形態為優先的情況下,全都沒了,甚至全都變成罪無可赦的「罪」。

為什麼我們想要的愛,變成是一種罪?幸福到底是什麼?我們到底需不需要「典範愛情」?其實,從來都沒有一種「典範愛情」,所有的親密關係,都是透過溝通、協調的民主過程爭取來的,只是現在我們全然放棄民主化的親密過程,走向獨裁式的親密關係。只要誰跨越了「典範」,勢必全身被炸得稀巴爛。

我從來不去評論他人的感情狀態,哪怕是護家盟嚴守的家庭價值,或是喜歡夜夜笙歌的閨蜜,因為我明白愛很難說得清楚。從最保守一端到最開放一端的親密關係形式,只要在一段關係中的所有人,都滿足當下的感受與狀態,我們又何必管太多呢?

簡言之,干卿底事?干你屁事?

消費前男友的蕩婦

但是,泰勒絲背負的黑名,恐怕不只是蕩婦與非典型愛情那麼簡單。很多網友認為,泰勒絲之所以被戰、被酸,不是厭女情結所致,而是因為她多次消費前男友,且近乎指名道姓地把感情事寫進歌裡,如:〈Dear John〉、〈Style〉等歌。

論者道:很多女明星,如:凱蒂佩芮(Katy Perry)、愛黛兒(Adele)都曾大肆寫前男友的故事入歌,都全身而退。所以,泰勒絲的黑名也與換男友過於頻繁無涉,而是過度消費前男友。當然,更令人憤怒的是泰勒絲「抓著前任鞭屍」的情感結構,是令人所不能接受的集體情緒。這種集體情緒不會因為性別而有所差異。萬一有個男明星跟泰勒絲一樣,過度消費前任情人,也一樣會遭受黑名。

這種說法許多人會買單,並以此作為討厭泰勒絲的理由。

有趣的是,這種說法真正的核心並不在於「消費前男友們」(「有名的」前男友),而在於如果泰勒絲是以一個「傷心欲絕的姿態」,懷念(或消費)前男友,大概就不會換得罵名。

分手時,女人就是應該哭得死去活來、表現得柔弱不堪、療傷期必須拉很長。像泰勒絲這種分手後立刻與新男人約會的「臭婊」,還把前男友寫進歌裡供人傳唱,實在是太不像一個分手女人的樣子。

頓時,泰勒絲成了集所有仇恨值於一身的女人。她狂換男友(蕩婦),而且都是名人天菜,再加上分手後狂消費男友(賺死了),最重要的是,她不像個一般的女人。這所有的仇恨值加起來,便造就她與其他替前男友寫歌女明星,得到不一樣待遇的原因。少了任何一個仇恨值,她就不會落得今日的下場。

對一個女人擁有刻板印象的期待,就是厭女情結。

說得太遠了。

我還是老話一句:她要跟誰交往、是不是蕩婦,干你們屁事?

泰勒絲專訪:去年《紅色》沒得葛萊美最佳專輯,結果換來破紀錄的《1989》

責任編輯:翁世航
核稿編輯:羊正鈺



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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