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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主筆室:社論-政治算計討好學生 非常危險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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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重視年輕族群,蔡總統就職演說承諾,「為年輕人打造一個更好的國家」,行政院院長林全劍及履及,就任後簽署的第2件公文,就是對318太陽花學運占領行政院人士撤告;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在上任第1天,宣布修改相關規定,明定日後學校將不得再將服裝儀容的規定作為處罰依據,也就是學生所說的廢止制服,國高中學生不但可以全面穿著便服上學,即使穿著奇裝異服,學校和老師也只能予以道德勸說,不能明令禁止。

新政府甫上台就推出這些新政,應是林全內閣早已準備好要做的事。新政固然得到不少學生和年輕族群拍手叫好,卻留下不少後遺症。行政院對太陽花撤告後,警界正瘋傳一篇〈警察處理群眾運動的新SOP〉,包括警察碰到群眾運動者占領行政官署時,不可以驅趕,還要親切奉茶,並且拍照存證,表示警察沒有「暴力執法」。

這個新SOP充滿反諷意味,主要訴求在凸顯行政院撤告學生,卻不撤告執法警察的荒謬。有人提醒,撤告太陽花會對基層員警的士氣造成影響,警察的大家長、內政部長葉俊榮保證不會,林揆更質疑這種說法不知邏輯何在。到底撤告太陽花對警察,乃至於對整個社會的觀感與人民對守法的觀念有沒有影響,行政院做個民調就不難了解。

廢除制服、賦予學生更大的服裝儀容自由,許多學生爭取多年,教育部順應需求推出,本無可厚非,問題是,這是校園百年管理文化的顛覆,教育部在完全沒有提出配套措施,且未對學校、教師闡明情況下,究竟有多少教師與學生理解這項新規定的意涵?如何攜手進入校園新管理文化時代?教育部只簡單在部頒《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中,增訂「有關學生服裝儀容之規定,應以舉辦校內公聽會、說明會或進行全校性問卷調查等方式,廣納學生及家長意見,循民主參與程序訂定,以創造開明、信任之校園文化,且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

按照新增訂的要項,學校不得再因學生的服裝儀容不合規定予以處罰,但並不表示以後學生的穿著是「只要我喜歡,沒有什麼不可以!」因為學校並非沒有要求,只是要廣納學生和家長的意見,並且依循民主參與和程序訂定。試問,有多少學生明確了解這項新的服儀規定?教育部一紙命令解放,又缺乏說明,有學生歡天喜地穿著藍白拖上學,老師該怎麼教導、能告誡他不准嗎?

學生享受自由,目的是學習為自己負責,懂得為自己負責的人才能在團體中有合宜、適當的行為舉止,有了這樣的自我克制,才會有貨真價實的、林全所標榜的「和諧社會」。教育部推出廢止制服的「德政」時,有沒有投入足夠的時間和心力讓學生明白,這項新措施不是只有後半部的「不得處罰」,更有前半部的「共同訂定」?

新政府上任前後,類似「大放送」式措施或立法,已多到足以混淆價值、執行困難的地步。例如,立法院在民進黨團主導下,三讀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修正案》,將課綱審議法制化,並將課程審議委員會拉高到行政院層級,還擴大審議委員的組成納入包括學生代表。這項修法被認為是回應去年反課綱運動的訴求,但是在揭開課綱審議黑箱作業的同時,竟讓學生列為課綱審議委員,這麼做的用意是什麼?

課綱決定教學方向,同時,高中階段銜接基本教育與高等教育,因此必須對教學具有長期規畫的能力,在對國際教學趨勢、國家教育目標、學習者應有的基本能力等,都有相當的認識,才有辦法理解並且審議高中生所需要的教學課綱。請問立委諸公在決定修法前,是不是思考過:高中生有這個能力嗎?如果沒有經過深思熟慮,就做了這樣的決定,那就是畫蛇添足、刻意討好學生。

從行政院到立法院,從內政部到教育部,可以說對「年輕人」、「學生族群」有一種不問是非、一面倒的全然臣服:凡是打著學生名號,都是對的;凡是學生運動的訴求,全部照辦;凡是站在學生運動對立面的,一律是錯的。這樣的社會不但民粹,而且令人不安──因為:違反比例原則的寬容就是放縱,全盤對青春照單全收,往往是別有居心的政治算計。兩者相加,極其危險。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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