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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平權民法修正案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被冷凍了接近一年,在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的邀請下,超過120個民間團體共同組成了「婚姻平權革命陣線」,即將在10月5日,也就是立法院九月新會期開議並選出召委之後,在立院外集會,要求立院盡速審議通過婚姻平權法案。
婚姻平權法案,要的並不多,只不過要打破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的疆界,讓人人可以成家,讓天下有情人可以終成眷屬。多元性別當事人(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陰陽人...)如選擇進入這個婚家體制,他們在草案中的權利義務,基本上和現制底下異性戀的婚姻家庭也一樣,這個法案並沒有為多元性別創設任何特權,只是還給多元性別過去被剝奪的結婚自由與成家基本權利,如此而已。
簡單說,婚姻平權法案沒有奪走任何人的權利,而是延伸幸福與法律的保障給更多過去長期被社會與體制排除的人罷了。
於是,我們不禁要問,究竟為什麼有人要反對這個法案的通過呢?
有人說,草案把民法法條中的夫妻改為配偶,父母改為雙親,會破壞傳統的家庭價值、性別觀與倫理觀。
還有人說,如果法案過了,我們以後要怎麼教小孩?
事實上,上述說法恐怕只是一種很表面的反對理由。草案把民法相關婚姻的法條中那些性別二元對立的用語中立化,只是為了承認與包納多元性別主體,至於戶政登記或其他行政登記上,異性戀婚姻家庭仍然大可以設計成維持夫妻、父母等稱謂用語,絲毫不受任何影響。
擺在眼前的事實是,多元家庭的存在,不因現行法律不承認而消失或絕跡,法律否認多元性別結婚組織家庭的權利,只是讓多元家庭的成員繼續無意義地受苦、承受歧視。
反對婚姻平權人士所標舉的「一夫一妻,一男一女」,其實只是人類歷史長河中,家庭結構的一種特定形式,這種家庭結構並非自然生成,而是社會建構與特定法律規範下的產物,它既不是顛撲不破的真理、也稱不上是古今中外、舉世皆然的「制度」或「價值」,我們深知,它更非幸福的保證。
這兩年來,我有許多機會和反同志教育或是反婚姻平權人士在法庭、在立法院、在法務部、在大學、在各種研討會或座談會等場合,面對面發表我們對於同志議題可說完全相左的看法。
次數多到他們之中有的人見到我會主動跟我握手,開玩笑地對旁人說:「許律師跟我也算是長期戰友,我們在好多場合都見過面。」然後,自行補充說:「是立場不同的戰友。」
那麼,究竟是什麼影響我們、決定我們不同的立場呢?
在十月五號彩虹圍城的前夕,我很想跟這些「戰友」們分享以下一所台灣鄉下幼兒園的壁畫。我覺得這些壁畫告訴我們一個非常簡單但有用的道理:
偏見,是想像力的鐐銬。如果你夠誠實、夠勇敢,你會承認家和愛一樣,有很多不同形式。
你可以有原則、有信仰。但是只有透過成為一個盡可能「沒有偏見」的人,才能使我們成為更好的人,同時,使世界更好、壓迫更少。
婚姻平權是一場革命,這場革命的目的就是讓我們掙脫想像力的鐐銬,努力看得更遠,並向更平等的未來走去。
婚姻平權,為愛啓程。十月五日,彩虹圍城。我們立法院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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