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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年2 月28日。
地點:美國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聽證會。
作證的是位年邁女性,曾在二次大戰時被迫成為隨軍性奴隸(日本人稱為慰女婦)。她告訴國會,她曾在其他場合陳述過那段慘不堪言的歲月,但「接下來這句話,我從來沒有說過:日本軍醫來檢查我們有沒有性病時,每一次都強暴我。」
日日夜夜被日軍強暴
頓時,全場鴉雀無聲。國會議員接不上話;旁聽席上振鍵疾書的記者停了下來;一切似乎都凝結了。此時此刻,或許唯有完全的沉靜能夠稍稍表達內心的悲憫於萬一。
證詞中令人痛苦的字彙之一是「日日夜夜被日軍強暴」。日軍尚且有休息的時刻,她們卻是24小時待命,隨時準備被蹂躪。在「慰安所」,日軍甚至脫下褲子排隊。在日本人眼裡,她們連性奴隸都不是,根本是性機器。
她們的遭遇,只能以「人間煉獄」形容。然而,今天竟然有人稱她們是自願的!更可恨的,說這些話的人,不是第三者的美國人,不是在日本的軍國主義餘孽,而是她們的同胞晚輩,是吃台灣米、喝台灣水長大的台灣細漢!怪難CNN網站說,台灣說不定成為全球第一個說性奴是自願的地方。
有人問,有什麼證據說慰安婦是被迫云云。證詞中的斑斑血淚,難道不是證據?大戰後的軍事法庭,許多日人因為強徵性奴而被送上絞架,難道不是證據?日本靖國神社供奉的戰犯,有個青地鷲雄,就是因為強徵性奴而被定罪,這難道不是證據?
2007年7月30日,美國聯邦眾議院通過決議案,譴責日本強徵性奴;2014年元月16日,美國聯邦參議院通過年度預算法案,內容之一是譴責日本強徵性奴;這些難道不是證據?
教宗聖方濟各與她們會面、撫慰;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要求日本還性奴一個公道;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一再要求日本正視此事的歷史責任;國際特赦組織四處奔走,難道不是證據?
澳洲國立大學教授納爾森(Hank Nelson)廣受敬重的著作說她們有的「未有月經之前已經成為性奴」;「如果不服從,下場是被處決」。這些不是證據?當時日本海軍軍醫Kentaro Igusa的回憶錄說,那些女性即使生病且非常不適,仍然被迫持續接客,「儘管她們痛哭,高喊救命」。這不是證據?
美化日本強徵慰安婦
4月底,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在美國國會演說時,日裔的美國國會議員本田(Mike Honda)等人推著86歲的韓國婦女李容洙進入議場,她在15歲就被強徵,在台灣的「慰女所」待了兩年,期間不得外出,且遭強暴、毆打、電擊;伙食極差,冬天沒有保暖的衣物,水幾乎在身上結冰,九死一生。直到日本投降,她才重獲自由,可是已經染上性病。
台灣那些人敢不敢對韓國人說,「有什麼證據她是被迫」?
在首爾,因為抗議日本強徵性奴隸,韓國人自焚;在台北,為了美化日本「設置」慰安婦,學生不惜踐踏長者尊嚴,不惜以言語暴力與肢體暴力對待父母。台灣呀,妳還憑什麼與高麗棒子競爭?
維基百科的「慰安婦」一節,第一句就是:「慰安婦是二次大戰期間及之前,日本皇軍在占領區強迫徵集的性奴隸。」接下的敘述,「強徵」及「被迫」(force,forced)共出現46次。
2013年,大阪市長橋下徹說「沒有證據證明慰安婦是被迫的」。立刻,美國國務院回應說,橋下的言論荒謬無恥。白宮也批橋下徹。近年在新澤西州、加州、密西根州等地陸續建起了紀念碑以安慰那些不幸的性奴。對照其他國家,台灣這些少數人還要在阿嬤的傷口上撒鹽嗎?(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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