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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楊士範:球迷 (2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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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為一個球迷,我這輩子都不可能支持曹錦輝。

有些朋友知道我並不喜歡兄弟隊,但我絕對不是因為如此所以討厭曹錦輝,事實上,我非常佩服恰恰,佩服他做為職業球員的自律和持續維持高檔的好表現。我也不會因為一個球員加入了兄弟而討厭他,我看球,也看人。

而因為看人,所以在他還沒有誠實面對這件事情之前,我這輩子都再也不會支持他。

或許未來有機會不小心我在球場上看到他打球了,我也會毫不猶豫的站起來大聲噓他。

曹錦輝在法律上沒有問題(因為最後沒被起訴),但是在職業運動道德上有瑕疵,我絕對支持封殺他出現在任何一場職業比賽上。

你可以幫他辯駁他很努力,也可以說棒協和中職對台灣棒球的殺傷力更大,但這所有的一切,都跟他有沒有污辱棒球比賽這個事情是兩碼子事。

我欽佩許多那些大聯盟球員神一般的表現,但那些用了禁藥的人紀錄旁邊就是應該被打一個星星。

我知道有夢幻成真這部電影,但別忘了那是過了將近70年之後才有的赦免和救贖。

我很佩服曹錦輝的努力和表現,但我還是很痛恨他。跟他是否有讓台灣職棒沈淪毫無關係,純粹是因為他污辱了我最喜愛的運動。

有人願意用「他沒有打假球」、「他已經悔過了」、「他很努力復出」等等來幫他辯駁,我沒有意見。我唯一有意見的就是從正式的不起訴書中很明確的看出,檢方認為他已經答應了,只是那兩場都剛好沒有機會(一場下雨一場據稱配合球員不夠),所以「無積極事證足以顯示曹錦輝已正式下場替蔡政宜或林秉文打放水球」。

而且他的脈絡跟人家威脅你打假球完全不同,從同樣一份不起訴書中可看出他根本就是積極尋求打放水球的機會,只是最後沒打成而已,你要用什麼理由原諒他?

我同意有些事情會有灰色地帶,不是非黑即白,但是我內心天真的部分,依然認為運動比賽應該是要是最純粹的追求自己最好的表現。你是一個職業運動員,你的所有一切幾乎可說就是靠幫所有球迷編織夢想而得來,而你辜負這一切之後,對我來說幾乎跟詐欺是等義的。

近期的我,突然想起2007年那時候,有王建民和郭泓志在大聯盟拼鬥,有胡金龍、陳鏞基在小聯盟給我們希望,有林恩宇、林英傑、姜建銘在日本,做為一個球迷,看美日職棒真是一種享受。但同時,我們有一個不斷陷入假球風波的「職業」棒球聯盟。

一晃8年過去,依然有很多熱愛棒球這項運動的人,不管是球員、教練、工作人員等等不斷在這條路上努力,但我們還是又經歷了兩次假球事件,還是有奇怪的制度、聯盟、規則在努力讓這個聯盟不往更職業邁進。

做為一個球迷,我不會只怪曹錦輝一個人,我也不會詛咒他未來的發展和表現。做為一個球迷,在他還沒有誠實面對這件事情之前,我只會用最微薄的力量抵制他而已。

Fool me once, shame on you.Fool me twice, shame on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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